流程是:1先签合同.交付定金. 2业主红本在手将红本交付地产公司托管.红本不在手的业主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签署赎楼担保协议.、3买方在经纪方的陪同下去银行做首期款监管并申请按揭贷款. 4银行出具联系函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给银行.银行放赎楼款.担保公司赎出房产证并注销抵押.经纪方将托管定金给业主. 5去国土局签署*合同递件过户. 6*双方缉拿税费.买方领证房产证.卖方收到首期款. 7买方将新证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 8卖方收到尾款.经纪方协同*双方办理水电过户手续.
如在招行贷款,申请住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明、用途证明、收入证明等,具体联系贷款经办行咨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我跟您说的这个是标准流程,如果还是不确定就打电话问下公积金管理处,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
你好, (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用房子抵押贷款的话不算贷款的次数。贷款次数只算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都用作买房才算。假如是用房子抵押走的是抵押消费贷的流程,就不算做购房贷款,并不影响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