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单位所属管理部,填写表单《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若单位缴存职工有增减变化的,须填写《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增、减职工的姓名、*号、缴存基数、公积金账户等*填写准确、完整,缴存方式选择单位通过转账支票、资金倒划、电汇、柜面划卡等方式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纳流程: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开户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副本及复印件。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复印件。 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缴纳流程:1、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2、1993年以前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不建立住房公积金,但夫妇工龄之和满65年的在职职工,从满65年之月起建立住房公积金。 3、单位聘用外地户口的职工,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缴存*: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办理程序: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登记个人明细账。
住房公积金缴纳流程:(1)个人将上述材料提交给中心工作人员;(2)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订《个人委托住房公积金协议》;(3)个人选取整数作为缴费金额,缴费金额100—2000元,缴纳公积金需每月缴存,不能补交;(4)缴费次月中心工作人员制作相关表格,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