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费:借款人所购住房为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及依据如下: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北京公积金贷款评估费用取消了新建商品房评估费用。过去这个费用是按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三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1500元。要注意的是,目前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的,仍须进行评估。通常情况下,常见到的担保方式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其中担保中心担保涉及担保服务费,担保费收费标准为,贷款额度的千分之三,最低收费300元。
评估费收费标准,*没有明文规定,而是随行就市,也就是评估机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北京市中介机构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找评估机构,评估费用也是有的谈的,一般中介会给你压一些价格。据经验看,评估几十万左右的房产,评估机构收费大约在1500元左右(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