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申请。联系原商贷的银行客户经理,他一般会告诉你联系排队,然后等通知。(排队后一定记住隔三差五电话催一下,不然不知道排到什么时候去了)2提交相关材料。*、房产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户口本、商贷合同、房产评估证明、还款*。客户经理检查后就会让你填一堆表,各种签字盖章。3*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当地资金中心审批。4签订合同。当地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5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需要结清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就可以了。6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当地资金中心。7资金划拨。当地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8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9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10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贷款银行咨询、受理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相关*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 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抵押担保*录入贷款银行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管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进行复审。管理中心进行终审。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