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夫*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 2、对*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1.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2.提交申请(1)借款人夫*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贷款受理、银行初审(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查询”;(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4.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5.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进行复审。6.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