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总则:1、工程名称: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3、工程内容: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2、工程内容及做法: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2、工程内容及做法: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工程期限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保修期:_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开工前三天支付(合同总价60%)元 年月日支付(合同总价35%)元 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5%)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合同总价)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甲方: 1、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2001年1月10日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标准(*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1月1日发布实施)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2002年1月1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2002)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十一、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包括附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经办人: 电话或* 电话或* 年月日 年月日
精装修工程维修保养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