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希望帮到你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已经缴费满一年的情况下:可以由单位来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需要的材料有:购房合同、发票、贷款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支取表(住房管理中心领取)、银行卡号等。以上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审核好后的5个工作日就会打到个人卡上。自己去也可以,需要了解你们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编号和你个人的编号,填写支取表时候用到。
准备好申请*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长沙的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 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给银行, 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 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 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
办理提取流程: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2、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4、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5、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