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居民因私事前往*地区,包括探亲访友、定居、就学、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二、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附有*相片采集*的申请表; 2.交验有效的居民*(未满16周岁除外)、户口簿原件; 3.提交有效的《*居民往来*通行证》(以下简称《*证》);若有效的《*证》遗失,须提交报案证明;有效的《*证》损毁,须提交损毁的《*证》及损毁情况说明;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原件; 5.赴台就学的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入台许可原件、省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6.登记报备的*工作人员(特定岗位的人员)申请前往*地区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见标准)的《*居民往来*地区申请审批表》,首次申请须另外提交相同规格的相片2张。(二)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户口簿。(三)提交具有经营赴台旅游资质的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团队旅游**表。*通行证办理流程*通行证办理流程(四)旅游团领队申*件及签注由其所在的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交验组团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其中异地申请的,由审批机关发函户口所在地*机关核查相关情况后予以办理。(五)登记报备的*工作人员须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提交申请。(六)持证人遗失*,向原受理申请的直辖市、地(市)级*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提交*报失地*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七)*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有效期的,*内页用完,*损毁的须申请换发,提交原《*居民往来*地区通行证》,*损毁的,提交*损毁说明书。(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或*,提交监护人*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应*;申请人年满70周岁可以委托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须提交委托书、*人*原件、复印件。(九)申请人另需按组团旅游社要求提供相应*办理“入台许可”。
旅游团领队申*件及签注由其所在的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交验组团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其中异地申请的,由审批机关发函户口所在地*机关核查相关情况后予以办理。(五)登记报备的*工作人员须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提交申请。(六)持证人遗失*,向原受理申请的直辖市、地(市)级*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提交*报失地*察机关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