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施工方不会在监理和甲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自做主张改变设计或加大工程量,因为加大的工程量如果没有得到甲方现场人员的认可是不被认同有效的,增加的工程款是要不回来的。你如果不懂,有些问题可以去请教设计方。另外,你认为不妥的地方可以要求监理和施工单位给出合理的解释。如果是由于没有甲方代表在现场,监理和施工方串通,你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才行。拿到确凿的证据可以和老板说清楚,必要时可以根据合同规定与监理和施工单位解除合同。 另外,在工程上的很多问题,如果不明白还请多听听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解释,任何一个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都是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的,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在听了之后,再去把相同的问题请教其他的人,多比较一下就知道是不是有道理的了。不要冒然否定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做法,毕竟你是外行。
在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同时应呈报给建设方,请业主根据合同进行处罚。不听的你可以直接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请*建设主管部门来对其进行处罚
偷工减料是会引起质量问题的,监理方要看监理合同是否赋予了罚款权利,不管有没有你都应该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下达局部停工令要求其暂停该部分下步施工,处理完善后才可进行下步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