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公积金提取流程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缴存人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支出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上年度结息余额。如本人帐户余额尚不足时,凭结婚证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上年度部分或全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3、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其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缴存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及根据不同的种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提取时,应提供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盖有手印并注明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号的授权委托书。管理中心(或管理处、分中心)依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缴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受理后限时办理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并办理提取。受托银行或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出的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本人或提取人身份证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支付。
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办理场所: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办理要件: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户口簿和原《委托书》。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申请办理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借款人归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次还款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办理场所: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办理要件: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最近一次的还款凭证、贷款还款卡折等。办理时限:提前与放款银行预约办理,申请*齐全符合办理条件,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注意事项: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前归还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受放贷时间限制;2、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不必支付违约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异户口离职全额提取公积金异户口离职全额提取公积金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带资料:1.离职证明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3.身份证4.公积金转入银行账户--存折或卡二异或本买房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