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贷人凭购买商品住房合同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第二步:申贷人准备好材料向遂宁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第三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后出具《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住房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第四步:申贷人持审批的《申请审批表》和《贷款发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济宁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及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同。 三、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 贷款利率按中国*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哦。
第一步:申贷人凭购买商品住房合同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第二步:申贷人准备好材料向遂宁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第三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后出具《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住房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第四步:申贷人持审批的《申请审批表》和《贷款发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第一步:申贷人凭购买商品住房合同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第二步:申贷人准备好材料向遂宁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第三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后出具《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住房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第四步:申贷人持审批的《申请审批表》和《贷款发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