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修合同样本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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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修合同样本谁有?
3个回答 08-06 浏览 2323
推荐标签: 谁有房屋产权置换合同样本啊谁有认识的装修工
把孤独喂饱
把孤独喂饱
08-06 11:46
发包方:   *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人:   *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币:(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六、   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就这样吧
低智商对象
低智商对象
08-06 11:55
工装修合同样本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第二条   工期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第三条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币)¥:   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第四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1)*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第五条   图纸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七条   工程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3、确定变更价款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工作(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2、乙方的工作(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1、开工及延期开工(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2、暂停施工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工程竣工(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1、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2、检查和返工(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4、重新检验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1、安全施工与检查(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安全防护(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1、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2、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金额支付时间第一次:   %元大写:第二次:   %元大写:第三次:   %元大写:第四次:   %元大写: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清。3、特别费用的约定:(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3、项目变更单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7、工程验收单8、工程结算单9、工程保修单10、发包方*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1、承包方*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二十条   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乙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号码: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你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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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2:03
合同编号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地点:  1.2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   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        b类为包工不包料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双方确定合同额为   元,金额大写(*币)   。设计费为   元,金额大写(*币)   。  1.5   施工期限:根据*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   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   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   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工程款交付方式  7.1   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7.2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   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送交甲方,甲方接到*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   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5   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   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保修  9.1   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   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   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   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   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   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5   合同的其它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盖章)                  (盖章)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章国鹏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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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 层 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商铺装修的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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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 装饰施工地点:2. 住房结构: 房 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5.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_________元(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_________元(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_________元(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六、其它事项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八、纠纷处理方式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签章): 电话:乙方(签章): 电 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个月。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其维修起24小时内上门服务,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你好,宾馆装修合同范本具体如下: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11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2011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11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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