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45岁(含45岁)、*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亡或被宣告*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题主好,所需的资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单位领取)、身份证、提取资料、提取银行账号,假如提取夫妻双方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上一公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在原公司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所需资料中要包括离职证明(原公司提供),流程同上,办理提取手续后,通常三个工作日内到账。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后到下一次提取应该间隔一年以上。
肯定能取。现在取住房公积金太方便了!你可以让公司给你办,这样最简单省事。如果公司不给你办,可以自己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客服电话是96155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1.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提供买房合同或者贷款合同就可以。2.房屋装修
公积金提取原则上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除签约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外,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职工配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可以代办。 有些地区规定不允许他人代取公积金,但是有些地方却允许代取,一般代他人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授权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手续较为复杂。
可以,但有一定条件。首先是现有住房人均面积不得超过29.4平方米。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由于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因此今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其次是首付比例。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方面仍按1.1倍执行。最后,别墅、公寓、高档住宅、商住项目等都被排除在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宅。不过,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