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合同样本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__________
房屋装修合同书 甲方(屋主): 乙方(施工方):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 市 区 路 号 小区内 号房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修项目及价格 (一)水电安装 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 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 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二)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 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两个卫生间、厨房、三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 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 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 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 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 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三)砌灶台 灶台总长度约 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0.55-0.6米,混砖结构。单价为 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 (四)阳台封窗 阳台封窗采用铝合金窗,厚度 mm的南南铝材,厚度0.5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六扇、西面花色三扇、北面花色两扇。 单价为 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 (五)地面找平 三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平。单价为 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 二、具体要求 (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则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担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
北京装修合同样本:甲方(发包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_______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 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