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流程如下职工提供提取要件材料→中心服务大厅支取窗口申请→中心审批→窗口办理提取手续(开具现金支票)→委托银行付款详细注解:第一步:1.职工持提取手续到中心服务大厅支取窗口申请。2.中心审批提取。第二步:职工持*在提取手续上签字,开具现金支票,委托银行付款。三、申请提取须提交的*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公积金提取方法是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在提取之前,需要先在网上进行相关操作;2、进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登陆个人账户后申请公积金提取,并签订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协议;3、协议签订完毕,借款人携带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公积金提取即可。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每月20日之前大家可将提取公积金的材料送到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处,月底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