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会议程序一、建设单位宣读竣工验收组名单;二、工程实地查验;三、施工单位汇报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情况及工程竣工报告;&nb
你好,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程序一、宣布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建议名单二、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情况三、勘察单位汇报勘察情况四、设计单位汇报设计情况五、施工单位汇报工程施工情况六、监理单位汇报工程监理情况七、质量监督单位汇报质量监督情况八、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察看工种现场,并分为财务组、资料组、技术质量组三个小组,分别进行检查九、各专业验收小组向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汇报小组检查情况和评价意见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接受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的质询十一、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评议被验收的项目十二、形成并通过工程验收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你好,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程序一、宣布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建议名单二、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情况三、勘察单位汇报勘察情况四、设计单位汇报设计情况五、施工单位汇报工程施工情况六、监理单位汇报工程监理情况七、质量监督单位汇报质量监督情况八、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察看工种现场,并分为财务组、资料组、技术质量组三个小组,分别进行检查九、各专业验收小组向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汇报小组检查情况和评价意见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接受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的质询十一、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评议被验收的项目十二、形成并通过工程验收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竣工验收需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竣工验收需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