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该参照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1.0.2 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混凝土结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至9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结构类型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混规是基础,所有混凝土均应执行,高规是针对高层的
(1)每立方碎石用量G0 高强混凝土每立方的碎石用量VS 为0.9~0.95m3,则每立方中碎石质量为:G0
[G0/(1-QS)]QSQS-砂率,应经试验确定,一般控制在28~36%范围内。 混凝土,简称为“砼(tóng)”:是指由胶凝材料将集料胶结成整体的工程复合材料的统称。通常讲的混凝土一词是指用水泥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集料;与水(可含外加剂和掺合料)按一定比例配合,经搅拌而得的水泥混凝土,也称普通混凝土,它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 轻质混凝土是表观密度小于1950公斤/立方米的混凝土。它又可以分为三类: 1.轻集料混凝土,其表观密度在800~1950公斤/立方米,轻集料包括浮石、火山渣、陶粒、膨胀珍珠岩、膨胀矿渣、矿渣等。 2.多空混凝土(泡沫混凝土、加气混凝土),其表观密度是300~1000公斤/立方米。泡沫混凝土是由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与稳定的泡沫制成的。加气混凝土是由水泥、水与发气剂制成的。 3.大孔混凝土(普通大孔混凝土、轻骨料大孔混凝土),其组成中无细集料。普通大孔混凝土的表观密度范围为1500~1900公斤/立方米,是用碎石、软石、重矿渣作集料*的。轻骨料大孔混凝土的表观密度为500~1500公斤/立方米,是用陶粒、浮石、碎砖、矿渣等作为集料*的。
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主要应满足抗压强度、密度和稠度的要求,并以合理使用材料和节约水泥为原则。必要时尚应符合对混凝土性能(如弹性模量、碳化和抗冻性等)的特殊要求。轻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中的轻粗骨料宜采用同一品种的轻骨料。结构保温轻骨料混凝土及其制品掺入煤(炉)渣轻粗骨料时,其掺量不应大于粗骨料总量的30%,煤(炉)渣含碳量不应大于10%。为改善某些性能而掺入另一品种粗骨料时,其合理掺量必须通过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