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有这些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a.职工携带提取所需材料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b.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c.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2、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a.职工携带提取所需材料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b.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c.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1、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贷款申请材料。2、公积金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人资格资信、购房的真实性、合法性、贷款的安全性等进行贷前审查,邀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进行面谈,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签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表、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个人信用信息授权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支付授权书,并开具受理通知单。3、公积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4、受委托银行组织借款申请人、配偶、抵押权人、保证人签订借款(保证、抵押)合同和委托扣款协议。借款申请人等所涉及人员应及时持居民身份证亲自到受委托银行签订《日照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担保等有关手续。借款申请人接到通知后,超过30日不办理贷款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5、贷款资金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受委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转入售房单位或收款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商转公的转入商业住房贷款银行还款过渡账户。
夫*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30万元25年;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0万元20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二手房,申报材料包括:1、本人、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3、房屋证明*。购买二手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契约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4、本人、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和经银行查询的信用证明;5、有效的抵押证明。房产抵押担保需提供所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所抵押房屋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出让住宅用地,且抵押人具有完全房屋产权;6、其他必要的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形成《日照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