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景观设计的概念 植物是园林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作为唯一具有生命力特征的园林要素,能使园林空间体现生命的活力,富于四时的变化。植物景观设计是20 世纪70 年代后期有关专家和决策部门针对当时城市园林建设中建筑物、假山、喷泉等非生态体类的硬质景观较多的现象再次提出的生态园林建设方向,即要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进行园林景观建设,运用乔木、灌木、藤本植物以及草本等素材,通过艺术手法,结合考虑各种生态因子的作用,充分发挥植物本身的形体、线条、色彩等自然美,来创造出与周围环境相适宜、相协调,并表达一定意境或具有一定功能的艺术空间,供人们观赏[1]。但是,植物景观设计概念的提出是有其时代背景的。随着生态园林建设的深入和发展以及景观生态学、全球生态学等多学科的引入,植物景观设计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展,现代的植物景观设计概念不但包括视觉艺术效果的景观,还包含生态上的和文化上的景观,甚至更深更广的含义。 2 植物景观设计的一般性原则 植物景观设计对于城市及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植物景观设计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弊端,其功能性得不到满足,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更是无从谈起。尽管有许多研究者提出过这一方面的一些原则,但主要局限在科学性和艺术性等方面,不够全面,因此,有必要寻求一个正确、全面的思想行动准则,以便在各种情况下把握植物景观设计的尺度。以下就植物景观设计的一般性原则作一探讨。 以人为本的原则 任何景观都是为人而设计的,但人的需求并非完全是对美的享受,真正的以人为本应当首先满足人作为使用者的最根本的需求。植物景观设计亦是如此,设计者必须掌握人们的生活和行为的普遍规律,使设计能够真正满足人的行为感受和需求,即必须实现其为人服务的基本功能。但是,有些决策者为了标新立异,把大众的生活需求放在一边,植物景观设计缺少了对人的关怀,走上了以我为本的歧途。如禁止入内的大草坪、地毯式的模纹广场,烈日*晒,缺乏私密空间,人们只能望“园”兴叹。因此,植物景观的创造必须符合人的心理、生理、感性和理性需求,把服务和有益于“人”的健康和舒适作为植物景观设计的根本,体现以人为本,满足居民“人性回归”的渴望,力求创造环境宜人,景色引人,为人所用,尺度适宜,亲切近人,达到人景交融的亲情环境。 科学性原则 植物是有生命力的有机体,每一种植物对其生态环境都有特定的要求,在利用植物进行景观设计时必须先满足其生态要求。如果景观设计中的植物种类不能与种植地点的环境和生态相适应,就不能存活或生长不良,也就不能达到预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