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 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间,贷款审批需要15个工作日,抵押需要10个工作日。
装修流程总结:设计方案——打拆砌墙——水电改造——中央空调——封窗换窗——贴砖——吊顶——更换大门——墙面刮腻子刷漆——室内门安装——橱柜安装——油烟机与灶具——定制柜子安装——墙纸墙布——木地板——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卫浴五金——窗帘、挂画——补漆——清洁——家具家电。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 第四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进行复审。 第五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 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