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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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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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国管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南充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瘾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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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9:02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   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以下统称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及中国*银行省级机构,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揭发、检举、控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中的违法行为。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设区的市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县(市、区)不设立管理中心。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确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案;   (七)听取同级财政部门、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对住房公积金进行财政监督、金融业务监管情况的通报和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情况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者处理意见;   (八)审议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账、坏账核销申请和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九)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拟定的章程或者议事规则应当报设区的市**备案后执行,通过后的会议决议应当报设区的市**、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中国*银行省级机构备案。   管理委员会的办公室设立在设区的市**办公室(厅),负责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筹办、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   第十一条管理中心依法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按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四)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六)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负责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业务管理的授权;   (九)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   (十)承办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凉城Trst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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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9:10
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流程:(1)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合同》、购房款缴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合同》复印件只需提供标明合同编号、卖方单位名称、买方姓名、*号码、设计用途、购房地址、房价、付款方式、*双方签章等*的所在页。(2)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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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简单多了,可以打电话问问房管局
公积金提取是有条件了,买房.大病.大装修等必须通过单位给你提取,个人是不接待的所以你这个的话,要不花点钱提取公积金,要不就等退休
提取条件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房屋类: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5、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非房屋类:XX市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提取材料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信息齐全的可不提供)。6、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提取流程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提取额度提取额度计算方式说明:1、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2、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户籍簿等证明材料。3、首次提取与提前还贷提取的金额与额度的差额,其后可以追溯,两种情形分别只能追溯计算一次(该房已出售的不能追溯)。(注:由于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的原因,此项业务开展时间另行通知)提取时间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3、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凭该套房最多只能提取一次。4、自动划转提取时间间隔:每人每一周年一次,系统每天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进行自动划转提取处理。
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应当不低于100元。当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与归集余额的比例高于百分之七十时,经管委会批准,管理中心可以适当提高职工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保留额度,但保留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一年的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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