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说明书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nb
一)设计说明书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nb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 1、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新房验收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建设单位联系人工程名称联系电话工程地址使用性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编号时间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主要消防设计内容□土建工程□防火间距□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消防电梯□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室内装修工程□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自动消防设施工程(指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控制室等)、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在工程施工前,均应到属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相应的消防审核手续,取得《关于同意***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报审须知1、办理手续前需先到受理窗口根据申报工程类别领取《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准备有关资料,待资料齐全后报送受理窗口办理受理手续。2、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应提供资料(1)包含以下内容的施工图: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确定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建筑内部装修;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灭火器配置;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防爆;与消防有关的生产工艺设计图纸。(2)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说明。(3)应有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设备的技术指标说明。(4)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或国外技术、进口设备的设计还应提供相关的检测、生产、技术审查等资料。(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消防部分设计人员的消防培训证明等有关资料。(6)申报电子版的施工图及计委立项批文、规划放线图等有关资料。施工图:可以是CAD格式,也可以将图纸扫描成BMP、TIF、JPG等图像格式;其他材料:可以是DOC、WPS、XLS等格式,但盖有公章的应扫描成BMP、TIF、JPG等图像格式。(7)报送或领取有关资料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持有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介绍信)以及个人身份证明。3、受理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填发《受理回执单》,项目受理进入审核流程。4、在规定期限内到受理窗口领取《关于同意***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工程方可进行施工;如果工程防火设计经消防设计审核为不合格,应按照《关于不同意***工程消防设计应重新申报审核的意见书》的要求修改设计后,重新申报审核,经审核同意出具《关于同意***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后,方可进行施工。四、审核时限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国家、自治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二十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