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提取流程第十二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提供提取要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二、持提取要件和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三、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当日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3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四、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管理中心的批准凭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于审批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第十三条已经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离、退休职工和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不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直接提供提取要件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兰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二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提供提取要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二、持提取要件和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账户或符合规定的他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三、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当日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3日内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四、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职工应持管理中心的批准凭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于审批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第十三条已经办理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离、退休职工和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不提供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直接提供提取要件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你好,(一)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二)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三)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一)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二)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三)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兰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兰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6、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7、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9、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确有例外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手续并经管理中心确认。希望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