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预算是绿化物料费用:包括植被、景观石、观赏用植物等,这是一块费用吧;人工费用:种植、养护都要人工的;园林维护:除草、防虫、杀菌的也需要费用的。是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还有其他费用组成的,园林工程的预算收费通常要收几万元把,这些都是看当地园林工程公司的收费标准来决定的。
物业服务成本的构成要素: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商品房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括路灯和楼道照明外,还包括水泵的养护、用电和清洗水箱的费用,包括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和养护的费用,还包括房屋避雷装置的养护测试费用和智能化技防设备的运行和养护费用。
根据不同地方,工程复杂程度,是否套图,以及后期的服务要求来考虑定价。一般一个平米按12元左右,但通常会有其他条件,每家公司收费不同,主要根据该公司设计师的整体水平来分不同级别,按照你选择的级别不同来收费的。级别不同是要看设计师的设计经验年限、擅长风格、服务质量等等来评定的。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绿化养护收费标准: 1、承包养护(范围:病虫*、修剪定型、水肥管理、草坪修剪、除杂草) ①5000平方米内 0.6元/平方米/月 ②5000-10000平方米 0.5元/平方米/月 ③10000-20000平方米 0.4元/平方米/月 ④20000平方米以上 0.3元/平方米/月 2、临时草坪修剪 ①1000-5000平方米 0.5元/平方米/次 ②5000-10000平方米 0.4元/平方米/次 ③10000平方米以上 0.3元/平方米/次 这是北京的 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天津市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种类和标准 (一)凡新建设项目绿地率不达标的,所缺面积要缴纳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 建设单位因建设项目占用单位附属绿地致使绿地率不达标又不能易地补建的,要按被占用面积的5倍缴纳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 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依建设项目所处地域类别计收; 一类地区:每平方米300元; 二类地区:每平方米250元; 三类地区:每平方米200元; 四类地区:每平方米150元; 以上地区类别划分见附表一(下同)。 (二)凡占用已建成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的要交纳绿化补偿费。 绿化补偿费,按占用绿地所处地域的土地价格、绿地建设费用(每平方米50元)和地上绿化设施迁移费用的三项费用之和计收。 (三)临时占用已建成各类绿地的,依临时占用绿地所处地域类别按日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费。 一类地区每平方米0.5元 二类地区每平方米0.4元 三、四类地区每平方米0.3元 (四)经批准砍伐城市树木或迁移的树木未成活的,要缴纳树木赔偿费和树木代植费。树木赔偿费,依不同树种、规格收缴。乔木按胸径计收,常绿树按株高计收,灌木按冠幅计收。具体收缴标准见附件二。树木代植费按树木赔偿费的三倍计收。 (五)建设项目按规定应配套实施绿化建设,而逾期仍不完成任务的,按实需绿化建设费用的两倍征收绿化延误费。 单位有空地的按规定应该实施绿化建设而不进行绿化建设的,按每日每平方米0.3元缴纳绿化闲置费。 按《办法》有关规定,应缴纳绿地赔(补)偿费、树木赔偿费、绿化设施赔偿费的,其收费标准见附件二。 第三条 园林绿化收费由市或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实施,收费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属于市园林局审批迁移、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的,各区县所收费用的20%上交市园林局,由市园林局每月终了5日内汇缴市财政局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属于区(县)局审批迁移、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的,由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并将直接收取和上交市园林局后留用的收入一并于每月终了5日内缴入所属区(县)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园林绿化收费只能用于城市园林工程建设和绿化的养护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园林绿化收费资金收支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按拨款程序予以核拨。 第四条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是园林绿化收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园林绿化收费的管理,所收费用情况每半年要向市园林局汇总上报一次。 第五条 园林绿化收费要严格按《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执行。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使用市财政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严格计价标准。各执收部门不得自定收费项目,不准超标准、重复收费。 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不按本规定实施收费的,可以拒绝交纳不合理收费。 第七条 执行收费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收费,分别由两区管理委员会依本规定负责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按各自的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原园林绿化收费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即行废止。
一般是一个5元一平米。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