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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分析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分析
09-27
深圳装修提取公积金算哪种情况?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
不可以。公积金提取一般一下几种情况可以提取:用购房合同去提取,用租赁合同提取,装修房子也可以提取,或离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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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查询辞职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登陆公积金官网或是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长沙县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谁清楚?
1、个人申请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单位初审单位专管员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专管员和单位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1)核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的真实、合法性;(2)核定支取金额;(3)收集备案*;(4)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审批意见。4、办理付款手续(1)办理部分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和进账单,交受委托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提取人还贷专用账户。(2)办理销户提取和其它办理部分提取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凭证》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由受委托银行将款项划入个人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公司辞职的情况下可以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公司辞职的情况下,可销户提取余额。? ? 1.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 1)离休、退休的;? ?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3)出境定居的;? ?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2.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住房公积金提取公司辞职可以销户,提取全部的公积金余额。除此之外,在满足以上条件的都可以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个体户贷款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吗?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政府近日出台的《长沙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如何申请办理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开户缴存实施属地化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县(市)所辖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市区个人缴存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承办县(市)个人缴存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个人缴存者根据其辖区所在地实施属地化管理。个人缴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劳动手册等到其辖区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即内五区的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表,县(市)的到所在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领表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后,应当为个人缴存者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个人缴存者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乘以缴存比例。个人缴存者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但月缴存额不得超过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个人缴存者月缴存额的调整原则上按住房公积金年度进行。个人缴存者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按约定存入足额款项,由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定期扣划后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每年结算一次,并向个人缴存者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个人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由个人缴存者申请,经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启封和转移手续。购买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缴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规则》所规定的提取条件;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所约定的提取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的约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政府近日出台的《长沙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如何申请办理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开户缴存实施属地化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县(市)所辖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市区个人缴存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承办县(市)个人缴存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个人缴存者根据其辖区所在地实施属地化管理。个人缴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劳动手册等到其辖区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即内五区的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表,县(市)的到所在县(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领表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为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后,应当为个人缴存者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个人缴存者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乘以缴存比例。个人缴存者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但月缴存额不得超过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个人缴存者月缴存额的调整原则上按住房公积金年度进行。个人缴存者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按约定存入足额款项,由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定期扣划后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每年结算一次,并向个人缴存者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个人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由个人缴存者申请,经市、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启封和转移手续。购买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缴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工作规则》所规定的提取条件;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所约定的提取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的约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步骤一:职工提供要件材料: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步骤二:管理中心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步骤三:等待通知: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步骤四: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个体户贷款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吗?昨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政府近日出台的《长沙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如何申请办理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开户缴存实施属地化管理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县(市)所辖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以装修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21、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2、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23、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24、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办理有困难的,经职工自愿委托,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可由单位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程序如下:(1)单位申请集体办理提取手续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上加具意见并盖章,一份退单位留存,一份开户银行留存。(2)单位代办提取手续时,持由开户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并提供单位加具意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一式四联、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25、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6、在公积金中心托管的关闭、破产单位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提供:(1)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2)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3)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表;(4)职工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职工持上述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公积金中心财务部开具特种支票,职工到原单位开户银行办理取款手续。27、职工大修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规定,大修自住住房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即产权归职工所有。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大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8、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29、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户口迁出广州市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外地工作,户口没有迁出广州市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30、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支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3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解释,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以装修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2、什么是约定提取登记约定提取登记,是指需要办理约定提取的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提取人信息、提取周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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