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购材料合格的防水材料,不要图便宜购便宜的不合格的材料,不然的话,防水没有保障。1、可以多做一次防水处理,这样的话,一般来说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一次不行再加一次保护。2、露天阳台的地漏要做好,而且要有一定的角度,不然的话,有积水不好排除掉,这个要专业人员精心操作。3、露天阳台的坡度度数也不宜过大,不然的话,也会影响美观,水往低处流,可以让水自然流向地漏就可以了。可以在上面做一个保护窗,用玻璃作成的话,可以减少下雨天对下载阳台的积水。4、地漏可以做两个,并确保时刻处于畅通状态,平时的一些杂物要及时进行清理。处理好要露台基面。把基面处理成坚固、平整、干净,无灰尘、油腻、蜡等以及其它碎屑物质;基面有孔隙、裂缝、不平等缺陷的,须预先用水泥砂浆修补抹平,确保基面充分湿润,但无明水;选择适合家装的防水材料。防水材料建议选择柔嫩型的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浆料,即市场上名称为:柔韧型、JS防水涂/浆料,这类产品是水性涂料、无毒无害无污染、施工简单快捷、和水泥基材粘接紧密、使用寿命长、防水效果强、价格适中等显著特点。注意防水要施工到位。做好坡度3°的排水坡;柔韧型的防水涂料前后两次呈“十”字涂刷两遍,总厚度不超过2㎜;做好保护层。在做好的防水层上做水泥砂浆保护层或粘贴瓷砖。
洗手间防潮分两部分:
1.本身地面和墙面基层的防水、防潮处理。
2.洗手间的通风的完善。
地面防水和墙面防潮在铺贴瓷砖或其他装饰面之前施工,特别注意淋浴房和洗手盆的墙面的防潮处理。通风的完善就是利用洗手间的窗户或机械排风设备,保证空气的对流,注意在洗手间门下方加装暗百叶,保障换气扇及通风道的排放正常。 另注意洗手间的镜子应采用防雾防潮材料。
装修中的阻燃材料,一般是指阻燃板材和阻燃地板。阻燃板材有工程板和家具板。工程板是墙壁装修用基层板、吊顶天花板等;、家居板是用来做橱柜、衣柜等。木易的环保阻燃板材和环保阻燃地板是不错的。很多高档酒店、公共建筑、和对环保阻燃要求高的家庭都选用。环保无毒(E0级)、防火阻燃(B1级)、防水防腐、不变形。需要的可以联系我。
室内瓷砖怎么做防滑处理?地面瓷砖防滑都有哪些处理方法?
地砖怎么防滑?地面瓷砖防滑的方法:
1、对瓷砖进行物理打磨,先用机器对地面打磨或在地面上雕刻花纹可以增大地面的摩擦力。但这样做外观就不会完美了,痕迹比较明显,且清洁时会有难度。
2、可以直接在地板上铺地毯,因为地毯摩擦力较大,走在上面较为舒适,且保证不会滑倒。
3、直接选用防滑的瓷砖 很好的解决瓷砖防滑的方法。
4、把地面清理干净,然后将地面防滑剂涂抹在地面 瓷砖上面,等待2个小时就可以了。
装修材料的性价比装修材料性价比由以下因素决定:1、装修材料的珍稀度。新型装饰材料往往价格高;采用贵重原材料生产的装修材料售价必然也高。2、装修材料的使用寿命越长、质量越好,价格也就越高。3、装修材料的采购渠道。建材超市、建材市场规模越大,进货环节越少,相对价格也会越低。
老房子铸铁下水管改造怎么处理比较好?这种老铸铁管容易裂纹、堵下水道、漏水等。如果你不想换管道的话,可以做防腐处理,打磨去锈,刷防锈漆缠玻璃丝布,在涂刷沥青漆,一般十几年内是不漏水的,但是切忌要刷匀。
第二种方法更实用一些,就是直接将铸铁下水管道更换成聚乙烯材质的pvc水暖管就可以了。但是在更换下水道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的问题,必须将对接口处理干净,安装排气口,这样夏季就不会出现异味。还得确定好下水管安装的坡度,避免后期出现渗水漏水的问题。最好是请当地专业的师傅上门施工,重新改造排水管的工程量还是比较大的,施工起来也比较的麻烦,还有就是一定要保证排水管的质量。
客厅墙面用什么材料好?客厅墙面装修材料种类有哪些?
一般客厅墙面装修材料常用的有乳胶漆、壁纸、墙面砖、涂料、饰面板、墙布、墙毡等。不同的墙面材料的价格和装修出来的效果是不一样的,主要怎么选择还是要看业主家里的装修风格和装修预算而定。
燃气管是不可以做全封闭处理的。一是会存在安全隐患,二是会影响维修人员检测。所以在装修的时候,我们可以这样“包”起来。
1、橱柜包燃气管
燃气管裸露在外面确实是很难看,用橱柜包燃气管就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但一定要找专业的人员操作。而且也要留个检测口,有问题出现才方便检查维修哦!
2、 用橱柜台面材料包裹
选择和橱柜台面同样的材料将管道包裹起来。当然,其他材料也可以,只要不密封。
PS:建议厨房里安装一个燃气报警器,这样遇到危险时也可以提前警觉,将安全系数做到最大化。
我们家地砖被磨花了有划痕,也是在网上找的方法,就是用牙膏进行修复。将瓷砖擦拭干净,再将牙膏涂抹在划痕处并用布擦拭,能够修复细小的划痕,如果是比较明显的大划痕还是不行的,如果是大划痕可以给瓷砖打蜡,将瓷砖划痕覆盖,或者使用水磨机给瓷砖抛光打磨,通过这种方法来去除瓷砖划痕。
。在这些建设工程领域的案件中,存在大量违法分包、转包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形,当发生建筑材料、设备等*、租赁欠款纠纷时,对承担付款义务的主体、责任分担,以及表见代理如何认定等问题的处理,各地各级法院存在很大差异,造成裁判尺度不一,严重影响司法的权威性,亦不利于构建健康、稳定的建设市场交易秩序。一、存在的问题及特点1、违法分包、转包现象严重。在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普遍存在建设工程总承包方承包工程后,进行违法分包、转包甚至层层分包、转包的情况,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法律关系复杂,也是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的重要因素。在我院受理的涉及建设工程的187件纠纷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有123件,约占所有建设工程类案件的2/3。为了规避法律、法规,有的当事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名称进行规避处理,如《某项目劳务施工合同》、《某工程合作协议》等,还有的实际施工方与总承包人、合法分包人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借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仅加盖公司的项目专用章、*专用章,甚至加盖虚假印章等情形,但是实质上均是对工程进行违法分包、转包。2、权利人索要欠款困难。实际施工方(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以转(分)包人、承包人或者个人名义,对外签订建筑材料、设备的*、租赁合同,而出卖方、出租方又怠于或疏于对合同主体的审查,当建设工程施工结束后,实际施工方采用躲避、恶意拖欠等方式拒付货款或租赁款,而总包方以及上一级违法分包、转包单位以合同上印章虚假、未加该单位印章等为由,以合同相对性进行抗辩拒绝付款,给债权人维护权益造成困难。3、不同法院处理结果不一。对于卖方、出租方起诉要求给付欠款的案件,有的法院只判决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包工头承担付款责任;有的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定,判决在工地的实际施工方承担付款责任;有的判决实际施工方承担付款责任,并以违法分包、转包方对工地未尽管理义务为由,判决其他违法分包、转包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还有的判决违法分包、转包方承担清偿责任,发包方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另外,对于权利人只起诉实际施工方,应否追加所有的违法分包、转包方及发包方为被告,各地法院也意见不一。二、原因分析1、利益驱使、监督不到位。在建筑领域,建设单位通过合法途径将工程总承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可这些建筑公司出于经营成本以及利益最大化等因素的考虑,在公司本身并没有充足建筑队伍和机器设备的情况下,分包、转包,甚至层层转包、分包应运而生,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高价引进、低价转出,从中赚取所谓的管理费,由于在实践中缺乏有力的监督、惩罚措施不到位,使得这种乱象屡禁不止。2、法律法规不完善、指引性文件或判例缺乏。虽然《中华*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最高*法院*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并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主要针对建设工程内部结算,对于施工方对外从事*、租赁等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尚无完善的权威性规范文件,最高*法院、上级法院也缺乏处理类似纠纷的案例指引。3、各级法院不同业务条线审判思维、裁判尺度不一。建设工程领域相关的材料*和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在一审中一般被作为传统民事案件,如属于自然人主体之诉,大多由基层法院民一庭或*法庭审理,单位之间的诉讼,则作为商事案件由民二庭审理。但在二审阶段,此类案件一般由受理建设工程案件或商事案件的专门庭室审理。对基层法院民一、法庭进行日常业务指导的主要由上级法院的民一庭负责,而民事和商事审判在审理思维、裁判尺度把握上有一定的差异,对法律规定和原则的理解与认识也不尽一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沟通和指导的质量。例如,部分基层法院以违法分包、转包方对工地未尽管理义务为由,判令所有违法分包、转包方对材料、设备等欠款承担连带或补充清偿责任,但二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仅要求实际施工方承担付款责任。三、应对措施与立法建议1、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对建设工程领域的违法分包、转包现象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于发生过违法分包、转包的企业和个人,应记入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档案并进行公示,加大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对于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法院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2、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对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的所有相关案件,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均可设立专门的业务庭进行专业化审理,二审法院对于此类上诉案件归口管理,达到有效沟通、及时指导的效果。对于暂时无法设立专门业务庭室的法院,可先行成立审理此类纠纷的专业合议庭,上级法院也可定期对审理该类纠纷的法官进行业务培训,从而增强对妥善处理此类纠纷的裁判能力。3、完善立法,统一建设工程领域各类案件的法律适用,明确违法行为人的责任承担。建议最高*法院或省高院制定相关实施意见,规范对该类纠纷的处理方式,统一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以规范整个建筑市场秩序、打击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为出发点,适当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当欠款纠纷发生时,各违法分包、转包人应为其违法行为产生的一系列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参照工程款结算的原则和规范,由法院判令*、租赁合同以外的总承包人、违法分包人、转包人对欠款承担连带或补充清偿责任,发包方在未支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否则,合法承包人或具有相应建筑管理资质、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将工程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却不履行相应的工地、工程上的管理义务,也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只是坐收渔利,这样不利于保护正常的*、租赁市场交易秩序,也等于变相地鼓励了非法的转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