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办理赠予时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赠予过户,进行房屋赠予过户;否则,属于无效赠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予关系的成立,以赠予物的交付为准。房屋赠予过户,如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关系成立;未办理房屋赠予过户,但赠予人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已将产权
赠与的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推荐阅读:房屋赠与过户费用(附需提交的资料及相关流程手续)根据《合同法》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在办理赠予时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赠予过户,进行房屋赠予过户;否则,属于无效赠予。《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予关系的成立,以赠予物的交付为准。房屋赠予过户,如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
办理房屋赠予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赠予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二、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