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钢筋混凝土雨篷(建筑、结构合订本)(03J501-2、03G372)》讲述了设计者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条件,首先按墙体种类、墙体厚度,门洞宽度(或门洞处横墙中距)、雨篷悬挑长度,在“钢筋混凝土雨篷索引表”中选定所需雨篷类型和型式,并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钢筋混凝土雨篷(建筑、结构合订本)(03J501-2、03G372)》中选择相应的雨篷构造做法,然后根据选择的雨篷类型和型式,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钢筋混凝土雨篷(建筑、结构合订本)(03J501-2、03G372)》中给出的倾覆弯矩值、粱支座处的梁端剪力设计值,分别进行雨篷的抗倾覆验算和雨篷梁梁端局部承压验算。
住宅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现规范为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现规范为十层至十八层的住宅)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现规范为一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至六层为多层住宅)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在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
监理内容: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和建设工期控制,围绕这个任务,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监理。在设计前期,应着重参与投资决策咨询、项目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在设计阶段应着重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并协助建设单位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和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应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 年 2 月 20 日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施工、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进行修订而成。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地基基础工程 的工程实践经验,采纳了该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并以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施工、科研。教学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次修订后共有 10 章 22 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 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 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增加岩石边坡支护 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 设计方法;增加高层建筑筏形基础 设计方法;增加桩基础 沉降计算方法;增加基坑工程 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 检测与监测内容。取消了壳体基础 设计的规定。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 杂志上。本规范以黑体字 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基础研究所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