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
有如下规定:1、单位资质2、营业执照3、单位法人资质及法人委托授权书4、监理合同5、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总监、监理工程师委托书6、总监资质复印件7、监理工程师复印件8、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9、监理规划10、监理各部实施细则11、监理工作月报12、图纸答疑及会议纪要13、监理日记14、工程进度计划15、开工报告及开工令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7监理通知18、各分部监理工作汇报19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方应提供*:1、立项文件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文件4、招投标文件5、招投标文件6、开工审批文件、施工许可证7、建设施工、监理机构文件8、施工合同
A类表(承包单位用表) A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4报验申请表 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A8贸用索赔申请表 A9工程材料/构配件/ 设备报审表 A10 工程竣工报验单 B类表(监理单位用表) 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B2工程暂停令 B3 工程款支付* B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B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B6费用索赔审批表 C类表(各方通用表) 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C2工程变更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出,监理单位有安全责任。更何况,GB/T50319是推荐性标准,示范性、风向标作用微乎其微;推荐性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合同双方约定采用该规范,才有法律效力。推荐性标准的效力,不可能影响到国务院法规。有可能因为这是推荐性标准,所以能有所突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条文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专业工程的特点;2 监理工作的流程;3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第一部分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