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的构造要求多层粘土砖房的构造柱必须符合: ⑴可采用240mm ×180mm 最小截面,纵向钢筋宜用4 (12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250mm且柱两端适当加密。7 度时房屋不宜超过六层、8 度时 7 层至9 层的房屋竖向筋直径采用4 (14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 200mm ,房屋四角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量。⑵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宜砌成马牙槎,并沿墙高每隔500mm 设置2 (6 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一米。⑶构造柱与圈梁连接, 当隔层设置圈梁时,应在无圈梁楼层增配筋砖带砂浆并提高筹码;仅在外墙四周设置构造柱时,在外墙上伸过一个开间, 截面及高度不应小于四皮砖,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构造柱不应单独设置基础,但必须伸入室外地面以下500mm ,或锚入不浅于500mm的基础圈梁内。底层框架砖房和多层框架砖房构造柱应符合:构造柱截面不宜小于240mm ×240mm ,纵向钢筋不宜小于4 (14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构造柱应同每层圈梁连接。
*有标准规范1 .当混凝土墙(柱)分隔的直段长度,120(或100)厚墙超过3.6m,180(或190)厚墙超过5m时,在该区间加混凝土构造柱分隔;2.120(或100)厚墙 当墙高大于3米时,开洞宽度大于2.4m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3. 180(或190)厚墙 当墙高大于4m,开洞宽度大于3.5m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