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根据国家规定交房是开发商给业主交房,物业只是协助开发商交房。但在现实生活中交房都是物业再给业主交房。也就是物业陪同业主验房。当然,房子从开发商转交给物业,你要留意的是房子的质保期内归谁维修。是开发商自己维修,还是开发商委托给物业维修,这些都是前期要说清楚的。
地下室属于建筑主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是保修到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可能因为地下室的建筑高度不够,不能形成建筑面积,所以开发商只能赠送,由于地下室渗水等问题比较难处理,引起各方推卸责任,可以到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1.开发商——承建商:合同合作,发包、承包关系;2.开发商——银行;借贷关系;3.开发商——物业公司:合同合作,发包、承包关系;4.开发商——购房者:购销关系;5.承建商——银行:借贷关系;6.承建商——其他关系人,基本无直接关系,但是,所有事多与城建商的质量或服务态度有关系;7.物业公司——购房者:服务关系,新开发的房屋,虽然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但是,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对象是购房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