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烟台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2.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借款合同等),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提示: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需要先备案;购买现房的,需要房产证办出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你好,烟台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2.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借款合同等),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提示: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需要先备案;购买现房的,需要房产证办出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贷款程序 新建商品房 (1)借款人持单位介绍信(应注明借款人姓名、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及月收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下列表格: ①《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单位承诺函》(借款人购买房改房) (2)借款人将填写完整的表格等材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在七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受托银行下达《委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 (4)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过户等手续。 (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受托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全部*拨付贷款,受托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6)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由受托银行按月扣划,并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帐户。 (7)借款人还清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解除抵押、质押登记,领回抵押物或质押物。 二手房 (1)借款人持单位介绍信(应注明借款人姓名、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及月收入)、有效的《房屋*契约》、财产共有人声明、30%首付款单据、原始房证及复印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经办人员核实后发放《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在原始房证复印件上签字。 (2)*双方进*屋产权过户。 (3)借款人将审批表、过户后的新房证、有经办人签字的原始房证复印件、缴纳税费凭证等相关材料(见《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报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初审同意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产评估事务所办理房产评估,并将《房产评估报告》报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审查,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批明贷款额度(以*双方合同额和房产评估报告孰低计算,不超过房价的70%,最高10万元)和贷款年限(房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最高10年)。 (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委托银行下达《委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并将全部贷款材料交受托银行。 (6)借款人协议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房产抵押(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时,必须明确,抵押物遇到拆迁,拆迁补偿费必须优先偿还贷款)、保险等手续。 (7)*双方协议商定,指定一方在受托银行开立活期存折帐户。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全部贷款*后拨付贷款。受托银行将款项划入*双方指定的活期存折账户。 (9)借款还清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解除抵押。 住房组合贷款 1.住房组合贷款是指个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由贷款银行为个人同时办理两种住房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 2.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条件; 3.组合贷款中两种贷款期限必须相同,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分别执行中国*银行规定的相应利率,两种贷款合同由贷款银行分别签订; 4.组合贷款的担保和保险应为同一标的物。 主办单位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证明;4.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7.没有不良信用记录;8.没有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贷款流程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2.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 “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借款合同等),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提示: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需要先备案;购买现房的,需要房产证办出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注意:1.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向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2.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区内职工购买六区内二手房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六区包括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福山区和开发区);贷款材料烟台一手房贷款材料: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7.银行信用报告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烟台二手房贷款材料烟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材料贷款额度与利率公积金贷款额度:烟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5年以上年利率为3.5%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详解温馨提示:1、放宽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办理。2、降低首付款比例。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还款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2、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