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为停车位的问题,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在《物权法》规定中小区地面车位归属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呢?法律对小区地面车位归属权的界定是否有利于明确停车收益的归属呢?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签订小区地面车位归属相关协议问题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小区地面车位归属这个问题要根据你小区的具体情况来分析。1、从物权的角度来看小区地面停车位归属归全体业主,但是不属于具体的某个业主个人。是存在产权的主体的差别的,所以也存在有产权而产生的利益归属。2、从车位的使用成本来看,主要包括公用土地使用费、车位设置成本及维护管理费(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包含该项管理业务的除外)两部分,业主个人车位租用费用,也从这两个方面产生。3、车位租金的归属。车位租金在扣除车位设置成本及维护管理费后,归全体业主所有,可补充物业管理费的不足,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其用途。4、停车费用应收多少。这个可以有业委会提出具体方案与物业公司协商,最后由业主大会审定实行。5、在小区车位紧张和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可以采取:a、定额收费,轮流租用的办法。b、限定最高价,竞拍的办法,高于最高限价后仍不能满足需求的则可采用抽签+排序的办法。c、定额先到先用,按日收费d、――――其他各种创造性的合理的办法。6、一般小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都有一个收费的指导性价格。总之只要有一定的收费和管理实施规则,这项费用是合法的。法律上对小区地面车位归属权的界定相对来说比较模糊,所以也就导致了业主跟物业公司的纠纷问题,那么具体的情况还是要根据你所在小区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