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装修合同范本: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装修合同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装修合同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设计装修合同范本: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
展位设计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展台制作安装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特装展位(详见图纸):1.1、展位面积: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1.2、工程造价包括:制作费、材料费、材料运输费,人工搭建费;(不包含组委会与展管需收取的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元)1.3、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另行计算。二.质量要求、责任:2.1、乙方必须保证在年月日完成特装展台的全部制作、安装。2.2、乙方负责按质、按时、安装、拆卸装展台的全部装修;2.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展馆所要求的进行装修、布展。三.展会地点:四.工程费用支付、方式:4.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的工程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元);4.2、布展完成验收后,甲方于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4.3、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汇款。五.验收:1、验收时间为:年月日布展完毕。2、验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效果图为准;3、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效果图进行验收;4、验收发现尚需整改部分,甲乙双方分清责任后,经协商予以整改,直至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六.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须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2、如甲方在制作过程中毁约,乙方不予退还预付款。3、制作喷画部分的资料必须由甲方以现成的电子文件格式提供,乙方不负责平面设计;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安装,不得擅自更改设计;2、乙方必须在开展前完成展位的搭建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乙方负责搭设的展位必须安全可靠,但由于非乙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在甲方未付清工程余额之前,一切货物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4、乙方负责拆展,并处理一切搭建物。5、乙方的施工和使用的材料必须遵循组委会消防安全规定。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辖权。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传真件有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代表: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展位设计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展台制作安装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特装展位(详见图纸):1.1、展位面积: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1.2、工程造价包括:制作费、材料费、材料运输费,人工搭建费;(不包含组委会与展管需收取的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元)1.3、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另行计算。二.质量要求、责任:2.1、乙方必须保证在年月日完成特装展台的全部制作、安装。2.2、乙方负责按质、按时、安装、拆卸装展台的全部装修;2.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展馆所要求的进行装修、布展。三.展会地点:四.工程费用支付、方式:4.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的工程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元);4.2、布展完成验收后,甲方于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4.3、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汇款。五.验收:1、验收时间为:年月日布展完毕。2、验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效果图为准;3、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效果图进行验收;4、验收发现尚需整改部分,甲乙双方分清责任后,经协商予以整改,直至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六.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须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2、如甲方在制作过程中毁约,乙方不予退还预付款。3、制作喷画部分的资料必须由甲方以现成的电子文件格式提供,乙方不负责平面设计;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安装,不得擅自更改设计;2、乙方必须在开展前完成展位的搭建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乙方负责搭设的展位必须安全可靠,但由于非乙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在甲方未付清工程余额之前,一切货物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4、乙方负责拆展,并处理一切搭建物。5、乙方的施工和使用的材料必须遵循组委会消防安全规定。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辖权。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传真件有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代表: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 设计人: 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95 2.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262-96 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年版)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岐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定) 1.名称: 2.设计内容: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甲方提供设计要求及相关资料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日期、地点 有关事宜 乙方提供设计成品资料 第七条 费用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经双方商定: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勘察设计费(万元) 1 合计 本合同的费用为人民币 。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成品全部完毕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 。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 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负全责,如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设计人负责采取补救措施。 9.2.3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 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份,发包人 \\ 份,设计人 份。 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鉴证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