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一、政策性收费: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啊)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
1、过户赠与是无偿的,所以收取的相应费用要低于交易产生的过户费用。二者当然选择赠与比较好。 2、赠与收税标准:3%契税、0.1%印花税,但是要做赠与公证.3、如果办理继承会更加便宜一些。 4、由于是赠与的,等到以后出售时候,就相应多了20%的税费!如果你家的房子以后只是用来居住,永远都不出售,那么刚出台没多久的20%税费还是要缴纳的。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3、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