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缴存登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设立文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及在职职工名册等*。
新公司办理缴存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复印件一份。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规定: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新公司办理缴存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复印件一份。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规定: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住房公积金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公积金的缴纳 一、 缴纳途径: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报缴纳。 二、 第一次办理申报 1、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 2、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需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登记表》、《开户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各一式一份,《 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和*文档;表格的内容需填写完整、清晰、盖公章。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明及*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单位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 三、缴费时间及方式:发放工资日银行代扣或者缴纳支票 四、增减变化:有增、减员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 五、基数核定:每年6-7月份提交新一年度的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申报表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明细表给银行办理调整。 六、缴纳比例: 单位和个人分别5%——20%可选
登录公司社保系统,找到并打开“单位业务申报”,“新增”是给没有在深圳买过社保的人,而“调入”是给在深圳有买过社保的人。“停交”是指离职员工,做停保,“恢复参保”是指之前在本公司上班后离职,又没有在其他公司缴纳社保,现在又回到本公司,那么就要用恢复参保。“修改工资”是指修改员工参保的基数,目前最低为1808,“险种变更”更换*疗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