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建议你这个问题先报告给业主委员会,然后和物业的负责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走诉讼的途径,联合多个受噪音所困的业主一起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1、民主维权。业主之间的分歧和矛盾,应该通过业主之间的讨论,采用民主集中的办法,用民主决策来解决。为此,业主应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住宅区里建立和健全有效的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的民主机制。这样,既能形成强大的业主共同意志,又能支持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2、协商维权。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协商维权的好处是直接,所化的时间精力成本较低,可以达到既解决问题又不伤和气的局面。它的缺点是业主方面要做适当的妥协。
关于退出XXX小区物业管理的通告尊敬的各位业主、小区业委会: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使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在历次检查评比中都以整洁卫生、安全有序屡获表彰,但由于小区相对较小(158户)、收费标准低(0.35元/㎡)、部分业主拒绝交费收缴率低(70%),而人力、物力成本不断增加,导致小区物业服务处连年亏损,难以为继。为此,我公司决定于2014年12月31日正式退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并提前2个月装贴通告,请各位业主、业委会尽快聘请小区新的管理企业,或联系居委会并派代表与我公司办理交接,以免因小区安全、卫生及公共水电等问题引起业主生活不便。对于已经预交2015年1月份以后物业费、停车费的业主,请在小区办理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后,携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款。对拒绝缴纳2015年1月份以前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我们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缴,并按有关规定收取3‰的滞纳金。特此通告!吉安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11月3日抄送:XX街道办事处、XXX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