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饰装修中没有具体的管理费和配合费收取规定,装修公司管理费收取是去年三月份开始收取的,一般收取比例是装修总造价的8%,收取依据与(下阕)有关联。
装修过程需要多个分包单位分别完成,各单位均需总包协调运作,而总包没有收取分包配合费,如;施工中所发生的脚手架、运输、道路、临设、水电、成品保护、收边补洞、清洁、预留预埋等项目均产生费用都是由总包承担,所以装修公司加强管理费的收取拟补自身人工、材料亏损。而配合费收取认定过程复杂很少有装修公司收取。
装修工程与结构工程分水岭在于业主是否能规避更多没有规定的费用支出,具体总包与分包配合内容最好注明在合同中。
(下阕)建设工程中的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收取比例
装修工程施工中,总包与分包之间的服务费分为:总分包管理费和总分包配合费.
1、总分包管理费:方案论证、测算;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等;施工管理(质量、进度、造价、竣工、资料等)
2、总分包配合费:脚手架、运输、道路、临设、水电、成品保护、收边补洞、清洁、预留预埋等。
总分包管理费;由建设方与总包方发生,提交结算价的1%;
总分包配合费;由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提交结算价的2%总分包配合费(设备部分除外).
前期在总包商未确定之前,不产生总分包管理和配合费.如临时用水\\用电\\通信及周边正式通信\\用电的改造等.
·自筹资金(开发商)工程中,分包单位的方案论证、测算、招投标、合同、施工现场协调由建设方直接管理,因此总分包管理费不计取;而配合费由分包单位承担,建设方不承担此费用,在结算时由建设方代扣交总包方,总包结算时清理.因为分包单位享受了许多方便(如塔吊\\脚手架\\预埋等的利用).在投标报价时没扣除.。
·政府资金开发的工程,一般而论建设方委托在管理,不直接参与总包分包工程之间的管理和协调,全部由总包在管理,所以总分包管理费用由建设方承担.总分包配合费仍由分包单位承担,总的为造价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