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第三步 “中心” 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流程:
首先 你应该拿你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一般是建行)查看一下你现有公积金是多少,和可以贷多少公积金,银行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根据你所贷公积金即能算出你的首付。
1、首先在你办过户前,由原房主陪同你去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原房主夫妻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购房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收入证明。到当地银行申请。
2、当地银行审批后在送到省行去审批,当省行审批下来后,当地银行则会通知你,审批OK
3、当 当地银行通知审批OK后在去当地房管局去办过户,当你的房本下来后,在送到当地银行接受放款。
4、银行见房本后则会在3天之内放款。后 即物业交接,交接注意事项:房屋水、电、暖、物业费,等及关于房子所有资料和配套钥匙寄交给你就可以了。
假如要是一首房的话,首先自己也要先去银行查一下自已现有公积金和后期公积金将要有多少,银河则给你算出你能贷多少公积金,其余则为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