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现在市场交易中二手房合同补充条款多为双方协商的自拟格式,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补充条款多为开发商拟订的格式条款,但条款是可以调整的。那我们就来看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容易忽略的几个问题,我们在签订商品房合同补充协议中应该注意的。1、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目的是防止交房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公摊面积增大。2、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因银行和开发商的原因办不下来的处理问题,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应退房而扣除购房者的定金或追究违约金。3、房屋交付时开发商要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约定如果开发商提供不了,购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开发商要按日支付违约金,目的是防止购房者办理入住后因装修等问题而被动。4、物业的约定,目的是防止入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高收费标准,而购房者又无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依据的情况。5、精装修房屋的具体装修标准,不能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优质”等不明确的说明误导,要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内外装修、设施的种类、型号、颜色、位置、方向、可参考的价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对装修提出异议而无依据的情况。6、开发商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具体时间,合同里约定的只是开发商提交材料的时间,目的是防止开发商无限期的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影响购房者行使所有权。7、房屋的屋面、外墙面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使用要经过业委会同意,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因商业目的使用而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8、在合同和补充协议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用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作为相关内容的依据。现在我们对上面的特别重要的问题进行简短的分析:关于不能如期取得贷款的约定按揭贷款是许多购房人都采用的付款方式,但是现在的贷款额度很紧张,很容易出现由于贷款没有待下来而产生的违约行为。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时对此条要予以充分注意。在付款方式的附件中,开发商往往写明,如买受人不能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买受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几日内付清余额。购房人往往粗心,没有注意该条款或者因为觉得不能获得的贷款的风险不大,对该条款没有重视。目前的状况,很多争议越发频繁,一旦购房人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按照本条约定,购房人必须在几日内交清全部房款,否则,购房人就需承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应约定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首付款和定金,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产权证取得期限的约定房地产市场交易中,是会出现购房人在完全支付房款后的几年内,都拿不到产权证,至使产权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之中,原因是是可以能是开发商资金比较紧张,将项目抵押给了银行。售楼之后,开发商必须先将银行的钱还清,银行才能解除抵押,购房合同才能去备案。因此,严格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尤其是“土地使用证”的正本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取得所售房产及相应土地面积未设定抵押的承诺,约定产权证取得的最后期限十分必要,并同时约定,如到期购房人仍然得不到产权证,购房人有权退房及退房处理办法的约定。关于物业的约定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之间产生的纠纷很多,因此,购房人为保证其入住后权益的维护,也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如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小区规划、面积问题、水、电、煤气(天然气)开通时间等。最后我们还需要特别注意关于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如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所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购房人有权拒收房屋。并约定开发商因其违约行为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同时,也可约定开发商限期更正或修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同时约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包括开发商应支付给购房人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计算的方法。《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充协议》谁服从谁“补充协议”有优先权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是约束房屋买卖双方交易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补充协议与标准契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格式合同的条款与补充协议条款相抵触时,在民事行为的处理原则方面,补充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有优先权。目前有不少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只重视购房合同,而对补充协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结果吃亏上当。购房者在补充条款中可增加出现质量问题后的处理程序、购房者的权利、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争议处理依据等内容。购房者:千万不要与开发商签订任何放弃延迟办证赔偿协议,不要让缴费签署文件的日期与实际签署日期不符,如果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可委托律师代理,以免上当。
随着产品的逐渐入市,精装修住宅逐渐暴露出的施工质量不过关、产品品质没保证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消费者发出疑问,精装修住宅到底“精”在哪里?有无切实可行的评判标准?“精装修”的确是个美丽的字眼,作为广大消费者梦寐以求的理想物业,能住上精装修的房子,也就意味着离精致和品位生活已经不再遥远了。而事实并非如此,如今市场上的精装修住宅并没有给人们太多的惊喜,人们买房的困惑和烦恼非但没有减少,反而随着精装修的普及而变得多了起来。许多所谓的“精装修”住宅仅仅是一种“非毛坯房”,仅仅是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而出现的产物,是一种看起来很美,却着实令人心痛的谎言。“精装修”缺乏明确和统一的标准精装修中最大的弊病是精装修缺乏明确和统一的认定标准,这在相当程度上为一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利用“精装修”概念迷惑消费者提供了可能。之所以在各界呼声较高的情况下相关标准迟迟不能出台,主要原因在于精装修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体系,由于各地经济水平、消费能力不均衡,不适合“一刀切”。精装修与毛坯房交付的区别在于,毛坯房交房的装修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如《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而精装修房屋在交房时却没有国家强制执行的验收办法作为准绳,有的只是一些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推荐标准。无论是“800元/平方米”还是“1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在没有统一验收规范的保证下都成了模糊概念。在相关强制标准出台之前,消费者应该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因为在这“二书”中对精装修产品的品牌规格、使用年限以及保修范围都进行了约定,消费者可以以此保障自身权益。三大陷阱坑苦买房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在选择精装修住宅时,容易对开发商的信誓旦旦听之信之,从而使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精装修住宅存在货不对板、质量低下、价值虚报三大陷阱。货不对板:一般情况,开发商会故意将样板间装修标准高出实际规格。由于精装修住宅并不容易看出内部品质,质量问题往往会在使用中体现出来,成为精装修中最“隐蔽”的陷阱。质量低下:而一些开发商提供的知名品牌并不假,只是他们会“偷梁换柱”选用这一品牌中的低档过时产品,而不明就里的消费者却为此付出合格产品的价格。由于普通购房者是很难甄别精装修的品质的,开发商借此降低施工质量标准、减少施工成本投入。价值虚报:许多精装修住宅往往看上去很美,其实远远低于实际价值,开发商会一味夸大装修标准,而实际费用却低得离谱。另外,由于房产开发周期较长,等一两年交房后,装修时所用的产品早已贬值,而且开发商大规模采购也会降低成本,而这一部分盈余依然要消费者埋单。买房子毕竟是一辈子的大事,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做到心知肚明。建议消费者一定要选择品牌实力企业的精装修产品,因为品牌企业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和资金实力,对企业形象也更为重视,因此,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会少很多。国家虽然没有明确的精装修验收标准,但消费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的技术质量监督验收部门对产品品质和施工质量进行验收,详细检查各种材料和品牌的相关进货证明材料,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权利。
小户型居室大多数是比较矮,所以造型较小的吊顶装修应该成为小户型装修的,或者干脆不做吊顶。如果吊顶形状太规则,会使天花的空间区域感太强烈。小户型家具的选择应以实用小巧为主,不宜选择特别宽大的家具和饰品。另外小户型装修还要考虑储物功能,床的周边应该选择有抽屉的;衣柜应选窄小一些且层次多的,如领带格、腰带格、衬衫格、大衣格等。小户型一般选择明度与纯度都较高的色系。说的就是小户型装修应谨慎运用硬质隔断,如无必要,尽量少做硬质隔断,如一定需要做,则可以考虑用玻璃隔断。
新学区划分后,也来讨论下杭州学区房学区房,抗跌易涨,这是计划生育的功劳,都只生一个了,谁不想给宝宝最好的。放在以前,4个5个的生,要求就低多了,养得活不学坏有书读,读得好不好那看你的造化,不是靠父母给买学区房。现的学区房,不仅是小学了,还有初中,大家把重点小学与重点初中的学区拿出来,看一看同时拥有这两者的学区房,都有哪些。以我所知,1、采荷学区(一小、二小,采荷中学),三小刚公布,还没有公布对口的
厨房装修设计应注意烹饪动线规划得是否合理,厨房动线直接影响做饭的方便程度。如果忽略了合理的动线设计,做饭时在本就不大的厨房里来回走动,不仅浪费时间,厨房也容易乱成一团。
装修前合理布局厨房功能性分区,并设计连贯合适的烹饪动线。厨房一般分为储物区、洗涤区、加工区、烹饪区,而这些区域可以依据一般的烹饪动线进行划分,例如拿取食材(冰箱、储物柜)——清洗食材(水槽)——加工食材(加工台)——烹饪(调料区、灶台)——装盘(装盘台)。这样划分的区域,能让做饭的过程一气呵成,更有效提高做饭的幸福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