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好像商业贷款不能中途转接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公积金贴息或者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目前在北京地区,要么商贷,要么公积金贷款,还不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过在部分外地省市(如江西)已开始了商贷转公积金的办理。详情仍要咨询你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就是说你不能靠商贷转公积金变相的过户给其他人来还款。(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这个时间不是固定的,看原来商贷的银行是怎么要求,比如建行半年就得行,但是汇丰好像就要三年。(3)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4)已经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在公积金中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申请表》2、填写后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3、银行审批公积金中心的贷款4、审核通过——还清原先商业银行的贷款——按照正常的公积金贷款流程走。(备注:商转共需要夫*双方任何一方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仅可以贷这一次公积金,手续比较麻烦)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先至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然后到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结清后提供结清单与最后一次还贷的回执,并提供在银行取回的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的产权证。望回答能帮到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