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围绕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的目标,纲要强调重点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控制,抓住了我国当前土地利用问题的一个症结.由于建设用地缺乏明确的边界控制,我国城市建设蚕食耕地现象日趋严重.目前,我国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已经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动辄数十平方公里甚至上百平方公里的征地,导致大量耕地被侵占和闲置浪费.与此同时,我国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更是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南方地区农村居住点分散,北方地区“空心村”多,土地浪费现象十分突出.一旦城乡建设用地边界失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将会落空.目前,我国人均拥有耕地面积排在世界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位以后.最近10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418.9万亩.按现有人口增长和占用耕地速度计算,10年或20年以后,我国人均耕地会减少3/
4.在我国人口不断增加、粮食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的情况下,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应当看到,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扩展的边界,不仅不会影响城乡建设发展,反而会使城乡建设真正走上集约节约发展之路.目前,我国城市土地40%以上属于低效利用,5%处于闲置状态,城镇化建设用地潜力巨大;各种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低,再利用开发潜力很大;我国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数倍于城镇建设用地,通过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退宅还田,节地潜力大.此外,我国公路、铁路、水利建设工业用地也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只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主动迎接集约节约用地的深刻变革,不仅能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而且能确保我国耕地保有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城镇内部建设用地除了居民点外还包括其他建设用地.因此,这个应该用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城镇人口。
(1)住宅用地:人均住宅用地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该城市所处的建筑气候区,二是该住宅所处的居住区的规模分级,三是住宅层数。通过对收集的大量城市居住区的资料进行了反复的测算,并与实际情况长时期地跟踪对照,获得了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最高为47平方米,最少为8平方米。如果按中纬度、居住小区、多层来考虑,进行粗略计算,人均住宅用地在20平方米左右。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这类用地主要用千人指标进行控制,并有详细的规定和控制指标。
(3)道路用地:该项用地包括道路和停车场两部分内容。道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道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对每级路的宽度作了规定。对每个停车位(按当量小汽车计)的用地提出了控制要求。
(4)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的绿地、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等。居住区内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按人均核算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