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建筑设计规范:1、外观活泼优雅,游泳池设计规范要适合别墅的面积范围内,游泳池的水深度可以设计成深浅两个区域。单一深度可确定为1.2m,这个深度既适合成人活动,又能保证儿童安全。2、施工安装方便,家用游泳池设计规范,属于拼装池,地上式泳池在安装时无须开挖地坑,由于是拼装式,便于日后的维护。3、配套设施完备,注重高科技,对应标准游泳池需要的各种设备,包括回水口、溢水口、、泳池清洁工具、循环水泵、投药器等。期望对您有用
泳池建筑设计规范第8.2.2条回水口(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回水口面积不得小于连接管截面积的4倍;二、顶面应设格栅盖板,格栅条的净间距,如为成人池,不得超过20mm;如为儿童池,不应超过15mm;三、格栅孔隙的注流速度,不应超过0.5m/s;四、格栅盖板应采用耐腐蚀和不变形的材料制造。第8.2.3条回水口(沟)的格栅盖板安装在游泳池底时,应该固定牢靠。第三节泄水口第8.3.1条游泳池应在池底的最低处设置泄水口。如有条件,泄水口宜与回水口合并设置。第8.3.2条泄水口应设格栅盖板,盖板表面应与游泳池底最低处表面相平。泄水口格栅盖板的构造和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和第8.2.3条的规定。第四节逆流水槽第8.4.1条游泳池宜采用池岸式溢流水槽。第8.4.2条溢流水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沿池壁四周或两边的外侧设置,溢水堰应严格水平。二、溢水槽宽度不得小于150mm。槽内排水管直径不得小于50mm,间距不宜大于3m。三、池岸式溢流水槽应设置格栅盖板,其标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的规定。第九章洗净设施第一节浸脚消毒池第9.1.1条浸脚消毒池应设在游泳者进入游泳池的通道内,长度不小于2m,宽度与通道宽度相同,消毒液深度不得小于0.15m。第9.1.2条浸脚消毒池内消毒液的余氯量应为5~10mg/L。第9.1.3条消毒液宜为连续供给和排放。如有困难时,可采用定期更换方式,但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h。第9.1.4条如设有强制淋浴,浸脚消毒池应设在强制淋浴之后。第9.1.5条浸脚消毒池及其配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第二节强制淋浴和浸腰消毒池第9.2.1条公共游泳池,宜尽量在游泳者的入口通道设置强制淋浴和浸腰消毒池。一、强制淋浴通道的长度应采用2~3m;二、浸腰消毒池的有效长度不宜小于1m,有效深度宜采用0.6~0.9m。第9.2.2条强制淋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温宜采用35~38℃,但夏季可用常温水,水量可按喷头数量计算。第9.2.3条浸腰消毒池余氯量,宜按下列规定确定:一、位置在强制淋浴之后时,不得小于5mg/L;二、位置在强制淋浴之前时,不宜小于50mg/L。第十章跳水游泳池制度第一节通常规定第10.1.1条跳水游泳池应该设置水面起波装置。第10.1.2条跳水游泳池的水面波浪,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为均匀的波纹水浪,不得出现翻滚的大浪;二、水面波纹水浪的浪高宜为25~40m。第二节制波方法第10.2.1条跳水游泳池宜采用压缩空气起泡法制波。第10.2.2条起泡压缩空气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气质应洁净无油污;二、气压力不小于98kPa;三、喷气嘴的空气量可按0.019~0.024m3/mm2s计。第10.2.3条起泡制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喷气嘴顶应与池底表面相平,其连接的压缩空气管应敷设在结构层与磁砖层之间的粘结层内;二、喷气嘴按3×3m的方格网,应均匀布置在池底或以跳台、跳板在池底的水平投影正前方1.5m为中心,以1.5m为半径的位置处分组布置;三、喷气嘴喷气孔直径可采用1.5~3mm;四、喷气嘴和埋入池底的压缩空气管道,应采用铜质材料。第十一章排水系统第一节岸边清洗第11.1.1条游泳池两侧的岸上,应设置冲池岸用的水龙头。第11.1.2条岸边冲洗水量应按1.5L/m2次计算。第11.1.3条冲洗排水应有不得流入游泳池内的有效措施。冲洗排水管(沟)接入雨污水管系统时,应设防止雨、污水回流污染的措施。第二节泄水第11.2.1条游泳池水的泄空时间,宜采用4h,最长不得超过10h。第11.2.2条重力泄水排入排水管道时,应设置防止雨、污水回流污染的措施。第11.2.3条机械方法泄水时,宜用循环水泵兼作提升泵,并使用过滤设备反冲洗排水管兼作泄水排水管。注:如循环水泵提升泄水不彻底,可设潜水泵作辅助泄水泵。第11.2.4条游泳池检出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时,应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对池水进行处理后,再行排放。第三节排污第11.3.1条顺流式循环给水系统的游泳池,应设置清除池底积污的装置。第11.3.2条游泳池的排污方式,应依照游泳池的使用性质、池水循环净化方式,结合当地条件,按下列规定选用:一、人工清扫;二、循环水泵——真空吸污器;三、移动式潜水除污泵。第11.3.3条采用循环水泵——真空吸污器排污时,游泳池的两侧壁应各设3~4个真空吸污器接口。第十二章水净化设备用房第一节通常规定第12.1.1条游泳池水净化系统的设备用房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尽量接近游泳池;二、接近热源供应方向的一侧;三、接近室外排水干管一侧;四、方便消毒剂、药剂和设备运输的一侧。第12.1.2条净化设备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有设备安装运输出入口,房间位于室外地面以下时,应留有吊装孔;二、应有通向游泳池管廊的通道和管沟的出入口;三、房间高度应满足设备操作和安装的要求;四、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五、地面应有排水措施;六、依照环境要求采取降噪措施;七、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第二节过滤器间第12.2.1条过滤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过滤器距墙面不小于1.0m;二、过滤器之间的操作通道不小于1.0m;三、过滤器距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检修的要求,但不得小于0.8m;四、运输、检修和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最大设备的直径。第12.2.2条循环水泵组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第12.2.3条水泵装置宜设计成自灌式。第三节加药间第12.3.1条加药间宜为单独的房间,应与药剂库毗连,并尽量接近循环水泵。第12.3.2条药剂库的面积,应依照当地药剂供应情况和运输条件确定,但不得小于15d储备量和周围量所需面积。第12.3.3条房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面、墙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第四节加氧间第12.4.1条加氯间和氯瓶间应为单独的房间,并互相分隔开和设通向室外的外开门。加氯间还应设观察窗。第12.4.2条加氯间和氯瓶间应有专用的排气、安全、防爆和防火装置,以及冲洗地面用的给水排水措施。第12.4.3条加氯间的换气次数,应采用8~12次/h。排气孔口应该设置在墙壁的下部。通风和照明设备应将开关设置在室外。第12.4.4条地面、墙面和门窗应采用耐腐蚀材料。第五节加热器间第12.5.1条加热器应远离氯瓶间。第12.5.2条加热器的布置,应符合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附录一名词解释一、直流式给水系统:将符合游泳池补充水水质标准的水源,由管道和给水口连续不断地送入游泳池,将经使用被弄脏了的池水连续不断地排除的给水系统。它由给水管、配水管、节流阀门和给水口等部分组成。二、直流净化给水系统:天然的地面水源,经过净化澄清和消毒杀菌处理,使达到游泳池补充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由管道经给水口连续不断地送入游泳池。将经使用被弄脏了的池水不断地排除的给水系统,它由过滤、加药、消毒和管道等部分组成。在天然地面水源充沛的南方城镇的露天游泳池有一定适用性。三、循环净化给水系统:将经使用被弄脏了的游泳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游泳池内抽出,经过净化,使池水得到澄清和消毒杀菌处理后,再送回游泳池重复使用。为此而设置的过滤、加药、消毒、加热(需要时)设备,装置和管道等为循环净化给水系统,它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游泳池给水系统。四、逆流式循环:游泳池的全部循水量,由设在池底的给水口(沟)送入池内,再由设在与游泳池水表面相平的池岸式或池壁式溢流回水槽将循环水量全部取回进行净化后再送回池内的水流方式。五、混合式循环:将游泳池全部循环水量中的一部分(不小于50%),从与池水表面相平的溢流回水口(沟)取回,另一部分(不大于50%)循环水量从池底回水口(沟)取回,一并进行净化后,全部由池底或低部送回游泳池的水流方式。六、顺流式循环:游泳池的全部循环水量,由设在游泳池端或侧壁水面以下的给水口送入池内,而由设在池底的回水口(沟)取回进行净化后再送回游泳池的水流方式。七、平衡水池:为满足数座游泳池共用一组并联过滤器时,平衡各池的水位、逆流式循环给水系统为保证循环水泵正常工作和循环水泵安装在水面以上位置安装底阀时而设置的水池。八、循环方式:为保证游泳池的时水分布均匀、不产生涡流、急流、死水区,回水不产生短流,池内各部位的水温一致,余氯均匀而设计的游泳池
1.在公共卫生间设计中,空间布局很重要,需要在有限的空间内供更多人使用,所以,一般来说,公共卫生间的隔断最小尺寸为0.8*0.9米,,同时隔断也不能超过1.2米2.公共卫生间中,空气流通很重要,所以在公共卫生间,不止只靠窗使空气流动,同时一般会在顶面或侧面安装排风扇,是难闻的气体形成统一气流排到室外。3.在材料上,选择具有防水,防潮,防腐,耐脏性能的瓷砖,并且除了方便使用,还要保证其使用的长久性。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1,对外的公用厕所应设供残疾人使用的专用设施;2,距离最远工作点不应大于50m;3,应设前室;公用厕所的门不宜直接开向办公用房,门厅、电梯厅等主要公共空间;4,宜有天然采光、通风;条件不允许时,应有机械通风措施;5,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公共厕所设计规范:1,对外的公用厕所应设供残疾人使用的专用设施;2,距离最远工作点不应大于50m;3,应设前室;公用厕所的门不宜直接开向办公用房,门厅、电梯厅等主要公共空间;4,宜有天然采光、通风;条件不允许时,应有机械通风措施;5,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