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我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追回部分中介费用。能追回的机率大吗?
我于2001年1月16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随后由于北京新出台的限购政策,不得不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2023年8月20日由朝阳人民法院调解解除了买卖合同,并且追回了定金。现在希望解除与中介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介费一共交了4万。居间合同约定佣金为29350,合同代书费是7650,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代办费用为3000买卖双方购买房屋总价为1540000居间服务约定为:居间人为买卖双方提供上述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协助并撮合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应当按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在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居间人依据约定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购房抵押贷款、税费缴纳、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以及附属设施过户手续、查验并接受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买卖双方应依据约定支付代办服务费用。但是,中介只做了:一、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二、协助买房办理了暂住证。最主要的网签工作并未办理。我应该以什么法律相应条款,要求解除买卖居间合同,并追回我部分的居间中介费用。我是不是应该举证,证明中介的工作有漏洞,我才可以追回我的中介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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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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