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二手房公积金房贷流程:一、买卖双方同意达成购买意向,并确定房屋交易价格。二,买方以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如果是通过中间公司的中介代理提交申请材料。三、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批准,出具意向书并确认意向书和印章。四、担保公司将申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担保公司发来的信息,通过后向担保公司发布了《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审计意见》。六、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用“购买二手房公积金
你好,二手房公积金房贷流程:一、买卖双方同意达成购买意向,并确定房屋交易价格。二,买方以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如果是通过中间公司的中介代理提交申请材料。三、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批准,出具意向书并确认意向书和印章。四、担保公司将申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担保公司发来的信息,通过后向担保公司发布了《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审计意见》。六、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用“购买二手房公积金
二手房贷公积金流程: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提交申请资料→“中心”受理、审批→买卖双方交易过户→与银行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发放→借款人按月还款→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第一步“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第二步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第三步“中心”受理审批: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第四步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第五步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第六步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七步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第八步按月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第九步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第十步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1.购房人与售房人达成交易意向后,双方至房屋坐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窗口签订《天津市房产*协议》,并与正孚房地产经纪中心签订《代收代付协议》(购买坐落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私产住房不签订《代收代付协议》)。 2.交易双方到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3.借款人携带贷款基本*(如使用配偶额度,还应提供配偶基本*和相关证明)、首付款证明、《天津市房产*协议》、《代收代付协议》(购买坐落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私产住房无《代收代付协议》)及交易房屋评估报告等贷款材料,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4.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5.办理担保手续,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的,借款人办理抵押及保险手续。 6.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一、初审贷款资格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 房屋价格、房屋竣工年限初步计算可贷额度和年限,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测绘评估 (1)买方持*复印件、所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到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1~9号窗口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上市资格审查、测绘。 (2)*双方到指定房屋评估机构进*屋评估。 三、发放贷款承诺函 (1)卖方持本人*、农行存折、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按手印); 买方及其配偶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公积金查询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纠贷款部申领《二手房贷款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 (2)办理完中领《二手房贷款承诺书》的手续后,*双方持《房屋*契约》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合‘同》 (合同中需注明贷款划入的卖方存折号)、《评估报告》、《抵押贷款补充协议》等到贷款部申请,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向申请人发放贷款承诺函。 四、贷款受理 买方持贷款申请材料(见本材料反面《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到贷款部递交贷款申请。 五、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贷款批准后,借款人应*房地产交易中心过产情况,待买方缴纳税费后,持交费凭证和相关材料(详见见本材料反 面的《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于规*间内到贷款部(东海西路l0号:电话:3899503、)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办理保险,提交抵押登记材料等。 六、发放贷款 抵押登记办理完华,贷款部应于收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发放贷款(每月23~28日不划款)。申请人应按合同要求每月27目前,将应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卡,以避免出现透支。 七、正常还款 贷款划款后当月27日(如贷款划款日在当月27日后,则于次月27日)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自贷款划款之日起至该日的贷款利息(按日计算)。第一次偿还贷款利息的次月起,借款人于每月27日按合同约定的月还款额偿还贷款本息。 八、结清还款 按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借款人应持本人*,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撤押证明、《房屋他项权证》等,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