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公积金的范围 1、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2、1993年以前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不建立住房公积金,但夫妇工龄之和满65年的在职职工,从满65年之月起建立住房公积金。 3、单位聘用外地户口的职工,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一)支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支取分为部分支取和销户支取两种,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只有符合支取条件的,方可持相关证明办理公积金支取。 1、部分支取条件及所需证明材 (1)购买自住房屋: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正式收据,其中购房合同只提供记载所购房屋地址、购房合同编、购房总金额、买卖双方签字(章)等部分,如果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如配偶单位未建公积金,需单位开具未建公积金证明。职工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权属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的发票。 (2)大修、翻建自有房屋:职工所在街道、乡、镇一级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部门开具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原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3)自建自有住房:职工所在街道、乡、镇一级以上的规划、房管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明细发票。 (4)房租: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正式收据,承租人夫妇双方的收入证明。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借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及身份证明,其中借款合同只提供记载所购房屋地址、借款合同编号、住房贷款本息总金额、借贷双方签字(章)等部分。 2、销户支取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支取方法 1、职工首次支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支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提供储蓄类型、开户银行、帐号,支取人本人签字。 2、部分支取可每年支取一次,在首次支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下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用A4纸张打印壹份,再次支取时只需要到财务处填写已经盖章生效的支取记录单即可。支取记录单的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经办住房公积金部门印章,支取记录单各栏目填写齐全,单位经办人、支取人要签字。 3、销户支取的,须在当月汇交住房公积金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相关栏目,封存后方可办理。部分支取的,在个人帐户内必须保留一个月的交存额。 4、单位经办人审核材料后,填写一式四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和支取材料复印件一并到管理部办理支取手续。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录入计算机,并在支取书第三联盖章退单位,作为付款通知,第一、二联由管理部留存。销户支取的,结计公积金分息,打印利息清单一式二份。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中。 三、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变动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应办理转移手续,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转入新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名下,该职工在原单位名下的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 2、职工转入时,应先在转入单位所在的管理部开立公积金帐户,进行汇交,然后向原单位提供转入管理部的开户证明,由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理转出手续。转入管理部收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在第四联盖章交新单位,作为收款凭证。 3、职工转出时,需提供转入单位所在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原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的帐面余额,填写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交原单位所在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各栏目必须填写齐全,第二联必须加盖预留印鉴。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在第一联盖章退单位,作为付款凭证,第二联管理部留存,第三、四联交转入新单位所在管理部。 4、职工转入到国管、中直、铁路分中心,除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外,还须提供公积金查询单、分中心的开户行和帐号。 5、职工调出本市,须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6、若职工所调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职工尚未在调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在原单位的帐户内。
登陆本地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点击右边的“个人公积金综合查询”要求您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六位;登录成功后,可进入公积金在线查询系统,并显示出数据最后更新日期;点击“公积金账户明细”,会显示出来查询账户的账号,每月存款金额,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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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部分还款1.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如果原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尚未办理的,还需持保单正本、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协议到市中心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减保手续,最后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2.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且抵押登记已完成的和选择”非抵押+保险“的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贷款银行指导借款人填写相关协议,签订完的协议应由贷款银行及时送交相应分中心。3.原贷款担保方式选择“抵押+保险”仍在保险期内的,且抵押登记尚未完成;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同时缩短贷款期限,可直接到担保中心办理。二、提前全部还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那么提前还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呢?(一)提前部分还款的办理流程:①准备资金存至还贷存折(卡)上②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还款(二)提前全部结清的办理流程:①准备资金存至还贷存折(卡)上②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还款③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手续④到担保公司办理有关手续⑤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
装修手续办理流程1、业主与施工单位提供装修图纸、方案及施工合同,装修施工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填写相应表格《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装修期间应注意的问题》3、物业公司审批4、缴纳装修压金5、办理装修开工许可手续,施工人员出入证6、物业公司保安、设备、保洁等部门巡查、监管施工现场7、装修工程竣工,报验资料8、物业部协助业主验收9、申请退回装修压金说明:1、办理装修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