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3月6日发布新规,推出多种提取还贷方式,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可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了。5月1日起正式实施。受惠人群1、用纯商贷买房2、组合贷款买房,其中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以上两类人群可减轻每月还贷压力。申请人需满足条件1、办理商贷的银行应该可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2、商贷本息尚未结清;3、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4、应该具备公积金提取资格【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1)、个人贷款 *贷款对象:普通大众 *贷款金额:1-15万 *贷款期限:12、24、36期 *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息还款 *所需资料: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 (2)、私营业主贷款 *经营一年以上(有营业执照); *有银行流水账 (3)、物业业主贷款申请条件 *在南京拥有房产或按揭中的房产
(1)、个人贷款 *贷款对象:普通大众 *贷款金额:1-15万 *贷款期限:12、24、36期 *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息还款 *所需资料: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 (2)、私营业主贷款 *经营一年以上(有营业执照); *有银行流水账 (3)、物业业主贷款申请条件 *在南京拥有房产或按揭中的房产
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1、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人、配偶户口簿、暂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3、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鉴证的购房合同正本原件; 5、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具有开发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 6、提供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二、2016年南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提供申请表和所需的材料给贷款银行; 2、贷款银行对借款申请受理; 3、贷款银行初审; 4、贷款银行复审; 5、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6、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相关手续; 7、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三、2016年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内容: 1、首付比例 自2016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2、贷款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贷款额度 本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60万元。 4、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合同履行期间,一年期以上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