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房屋抗震设计规范,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核电站抗震设计规范。在场地详细勘察阶段,对单幢建筑,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不宜少于2个,数据变化较大时,可适量增加;对小区中处于同一地质单元的密集高层建筑群,测量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数量可适量减少,但每幢高层建筑下不得少于一个。
1.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及以下的地震影响时,不应损坏,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应严重损坏,经修理后即可恢复使用。2.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应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综合楼建筑设计规范主要包括:1.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荷载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等;2.,如防火规范、建筑空间规范、建筑模数标准等。关于商品房的质量质疑越来越多。
基本*:书 名: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DL5073-20规 格:850毫米X1168毫米英文名:Specification for seismic design of hydraulic structures开 本:32作 者:********经济贸易委员会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译 者:印 次:1定 价: 13.00 版 次:1特 价: 含 盘:否页 码:96下 载:否 ISBN :155083.261点击次数:267字 数:76介质种类: MediaID 出版时间 :2001-3-1 0:00:00内容简介:为做好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减轻地震破坏及防止次生灾害,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 1)主要适用于设计烈度为6、7、8、9度的1、2、3级的碾压式土石坝、混凝土重力坝、混凝土拱坝、平原地区水闸、溢洪道、地下结构、进水塔、水电站压力钢管和地面厂房等水工建筑 物的抗震设计。 2)设计烈度为6度时,可不进行抗震计算,但对1级水工建筑物仍应按本规范采取适当的抗震措施。 3)设计烈度高于9度的水工建筑物或高度大于250m的壅水建筑物,其抗震安全性应进行专门研究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目录:1 总则2 术语符号3 场地和地基4 地震作用和抗震计算5 土石坝6 重力坝7 拱坝8 水闸9 水工地下结构10 进水塔11 水电站压力钢管和地面厂房附录A (标准的附录)土石坝的抗震计算条文说明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房屋抗震设计规范,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核电站抗震设计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