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1、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表》,接受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2、审核、发证: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是否逾期,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按照规定的征管范围确定管辖的税务分局(所),由申报征收窗口收取登记证工本费后,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3、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审核填写是否规范、项目是否齐全、内容与税务登记表有关内容是否一致,符合要求的,对纳税人的纳税事项进行核定并录入征管信息系统。4、发放证件时,对符合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条件的纳税人,由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相关证件后免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5、如果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审核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申报征收窗口征收罚款,审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6、建立纳税人档案,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注:对于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置的服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时,对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告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资金审验另有规定的除外;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7、纳税人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填报《税务登记表》。注:(1)“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1、3、6、9等资料;(2)来华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外国企业须提供负责人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承包工程建筑许可证或提供劳务服务合同复印件;(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国税函〔2007〕149号)的规定,纳税人依法在本环节第一次向税务机关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纳税人以后办理涉税事项,可以只出示证件原件(或原件副本),税务机关与信息系统中存储的纳税人电子信息查验无误后,即可退回纳税人,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证件的复印件。
办理程序1、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表》,接受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2、审核、发证: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是否逾期,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按照规定的征管范围确定管辖的税务分局(所),由申报征收窗口收取登记证工本费后,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3、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审核填写是否规范、项目是否齐全、内容与税务登记表有关内容是否一致,符合要求的,对纳税人的纳税事项进行核定并录入征管信息系统。4、发放证件时,对符合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条件的纳税人,由综合服务窗口审核相关证件后免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5、如果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审核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申报征收窗口征收罚款,审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6、建立纳税人档案,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注:对于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置的服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时,对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告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资金审验另有规定的除外;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7、纳税人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填报《税务登记表》。注:(1)“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1、3、6、9等资料;(2)来华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外国企业须提供负责人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承包工程建筑许可证或提供劳务服务合同复印件;(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审验证件的通知》(国税函〔2007〕149号)的规定,纳税人依法在本环节第一次向税务机关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纳税人以后办理涉税事项,可以只出示证件原件(或原件副本),税务机关与信息系统中存储的纳税人电子信息查验无误后,即可退回纳税人,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证件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1.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4、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5、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2佛山居住证办理地点由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受理申请。3佛山居住证收费标准及依据首次办理免任何费用,补领、换领居住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是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土地证办理流程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2、房屋分层分户图;3、购房发票;4、办理土地证的图。2、缴纳维修基金。3、缴纳契税。4、办理产权证。5、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申请表(现领现填)。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是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土地证办理流程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2、房屋分层分户图;3、购房发票;4、办理土地证的图。2、缴纳维修基金。3、缴纳契税。4、办理产权证。5、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申请表(现领现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