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建房(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二、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宅基地: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法律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三、在空地上,你户申请后,我局派国土所人员去现场核实土地类型,属原宅地、村内空闲地或未利用地,在不违反当地政府因建设需要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可以建设。属农用地(耕地)的,不经批准一律不准建设。
一、集体土地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是不能转让的,如农村居民宅基地、承包耕地等集体土地。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在出让的基础上方可进行转让;如果是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经过出让后才能转让。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具体办理转让手续中,要提交如下材料和资料:双方的转让协议、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凭证、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土地转让的申请等,在以上材料具备的基础上,报当地国土资源局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该土地的转让手续;对方取得土地权属变更登记证明后,即从承让方的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受让方,受让方取得了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后,即该块土地转让手续办理完毕。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建房(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二、
一、集体土地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是不能转让的,如农村居民宅基地、承包耕地等集体土地。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在出让的基础上方可进行转让;如果是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经过出让后才能转让。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具体办理转让手续中,要提交如下材料和资料:双方的转让协议、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一、集体土地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是不能转让的,如农村居民宅基地、承包耕地等集体土地。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在出让的基础上方可进行转让;如果是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经过出让后才能转让。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在具体办理转让手续中,要提交如下材料和资料:双方的转让协议、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